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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传出财经类媒体高层被带走调查,有关部门还成立了联合调查组。据报道,被调查的理由是相关人员涉嫌经济犯罪。

其实,对媒体、财经公关、公司生态圈略有了解的人大都心知肚明,所谓的“涉嫌经济犯罪”,大体上就是“钱”和“新闻”之间的交易。

教科书都有列举新闻的特性,例如“真实”、“客观”、“重要”等等,若将符合这些条件的归为“正常新闻”,剩下再撇去非金钱因素,便是我所知的“非正常新闻”。

简单来说,根据公司给不给钱,媒体发不发新闻,可以划分出四个象限。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有偿新闻:多年顽疾,亦即媒体或新闻从业者收公司的钱,为金主吹拉弹唱。这是非正常新闻的初级形态,内行一打眼就能分辨,基本直接归入广告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无偿不闻:与有偿新闻相对应。毕竟在自媒体时代来临前,媒体作为公器,其资源具有一定垄断性,从业人员有权决定哪个消息能登、哪个不能登。判断标准具有主观性——无论是教科书上写的“重要性”、“接近性”,还是为稻粱谋而生出的“经济性”、“利益性”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有偿不闻:简单说就是“收人钱财,替人消灾”,财经公关出面斡旋,公司一手交钱,媒体一手撤稿,两厢里你情我愿,倒也相安无事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无偿即闻:若是斡旋失败(价格谈不拢),大家一拍两散。有水准、有功力的,那叫一个抽丝剥茧、层层深入;没水准、无厘头的,也能大肆炒作,挑逗一下好奇心。

前两种情况主要针对公司的好事儿,后两种主要是坏事儿,类似于原料产品不合格、财务方面不干净、高管领导不检点等等。至于前文所说的部分人员涉嫌参与的“经济犯罪”,从法律角度看,很可能是后两种,因其具敲诈、恐吓、报复之嫌。

若再作比较,“无偿即闻”比“有偿不闻”更卑劣,不仅行敲诈之事,还要借负面报道假装正义。

曝光阴暗面,本身并没有错,因为媒体就该“铁肩担道义”,承担针砭时弊、舆论监督的责任。惟同样是负面报道,也有水平参差、动机正邪之分。

从水平看,高水平的多能蛇打七寸,不仅揭开黑幕,甚至可以推动制度改革、社会进步。其余的要么是捕风捉影、缺少干货,要么是因媒体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、危言耸听。这些,顶多一时间讨些不明真相的掌声罢了。

而报道动机之差异才是决定新闻是否会沦为第四类的关键。“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;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”。媒体不是慈善机构,如果只是为了报道而报道,并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地呈现负面消息,并以此提高收视率、扩大影响力,无可厚非;但若为了捞偏门而打击报复,就是公器私用。

话了归齐,任何新闻报道落到上述任意象限,都不是好事儿。只是对于这些问题,站在道德的高度来评判究竟无趣,毕竟从业者沦落至此绝非“道德”二字可说清。

对财经媒体的治理可能刚开头,未来走向如何,只能拭目以待,各中缘由若掰扯起来,便又是另一幅图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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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健

高健

15篇文章 8年前更新

曾堕互联网,后游媒体圈;藏身金融界,不辍刀笔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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